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

信用在,不怕刷不出



留得信用在,不怕沒柴燒
信用卡之好處在於消費時可延後付款並可累積紅利點數,
手頭不方便更可買東西轉賣變現金,比起貸款來說更具方便性與實用性,
因此坊間刷卡換現金才會因應而生.傳統假消費真刷卡詐欺之行為模式
在現實生活中實在沒有生存條件,為何如此說呢 ?
1. 此舉乃犯法之行為.

2. 借殼上市之人頭公司是虛設行號不報稅違反商業會計法的.

3. 刑法對於詐欺犯採一罪一罰之論處.

4. 害了人頭背負大筆稅金以致不能出國.

5. 來刷卡的客戶貪一時之便不知此舉犯法,每刷一家銀行的卡判刑三個月.

6. 業者依詐欺本刑論處,實務來說本刑二年半,每一位客戶加重刑期三個月,最多至30年.

7. 不肖業者在暗房裡操作,恐盜刷或拷貝複製作成偽卡甚至您所留的資料外洩變賣.

8. 如公司出事而您曾到那裡消費容易招致警調約談.

9. 刷卡所留資料也成為日後檢調起訴您的依據.

10.刷卡千萬不可找人頭公司作不實之交易因為此舉已經觸法 !

 
刷卡換現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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